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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网讯】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3年6月)》。处理结果显示,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抽检发现不合格,已被相应省公司暂停中标资格。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暂停导地线中标资格6个月。
据工商公示信息显示,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1日,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电力用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稀土多元合金镀层丝、绳,弹簧,金属制品;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
根据通报显示,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的钢绞线在国网湖北公司2023年3月(2023年5月公示)、国网浙江公司2022年12月(2023年2月公示)抽检发现不合格,已被相应省公司暂停中标资格。2023年6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暂停导地线中标资格6个月。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新修订的《细则》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对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处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8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说明: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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