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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开法院巧执行 解耄耋老人烦心事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25-10-15 16:28:18

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15日电(王傲)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毕一起特殊的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为两位年过八旬、行动不便的老人送去了司法温情。


(相关资料图)

据悉,申请执行人徐某已年逾八十,其丈夫王某甲同样高龄,且因病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他们的女儿王某乙于2023年突发疾病不幸离世。此前,王某乙在重病期间,曾与王某丙签订了一份《转让合同》,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转让”给王某丙,并成功过户。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该合同实为赠与性质,王某丙并未支付相应对价,且王某乙在签订合同时,曾明确表示希望王某丙能代为照顾其年迈的父母。

然而,女儿去世后,徐某、王某甲与王某丙之间的关系逐渐恶化。两位老人认为,该《转让合同》是在女儿危困时期签订,显失公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归还房屋。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两位老人的诉讼请求,撤销了该《转让合同》,并判令王某丙协助将案涉房屋过户至徐某和王某甲名下,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

判决生效后,王某丙迟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对瘫痪在床的丈夫和毫无音信的房产,老人徐某怀着沉重的心情,代表自己和丈夫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王某丙进行了沟通,并耐心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收效甚微。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甲瘫痪在床、徐某年事已高,二人均无法亲自前往办事大厅办理复杂的过户手续等现实困难,法官决定转变思路,主动作为,亲自前往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和两位老人的特殊处境,提前跑通过户流程中的所有前置环节。

为解决老人“出行难”问题,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办事单位为两位老人开启了“绿色通道”。法官随后上门服务,协助两位老人在家中通过远程方式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让老人足不出户便完成了关键的法律步骤。

此外,被执行人王某丙应给付申请执行人相关诉讼费用。然而,徐某和王某甲两位老人均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和电子支付设备。为了让司法关怀不因“数字鸿沟”而受阻,真正实现“落袋为安”,法官特意要求被执行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执行款,并亲自送到两位老人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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