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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态:中国驻蒙古国使馆发布赴蒙务工的领事提醒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23-07-06 15:44:48

据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期,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陆续接到来蒙务工中国公民反映,行前国内招工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招工时未如实告知海外工作、生活状况及薪资待遇,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工作签证及在蒙工作、居留证件。在此提醒各招工单位及赴蒙务工人员注意以下几点:

1、出国务工要选择有资质的公司,对一些中介公司的“高薪”“保底工资”等宣传手段或“熟人”介绍保持警惕。请多方了解、核实劳务外派公司资质以及用工单位薪资待遇、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等实际情况。

2、派遣合同、劳动合同均须在国内签署完毕,其中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地点、待遇、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等重大问题。请勿轻信“到达蒙古后再签署”等说辞,没有合同,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根据《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领事保护不可以介入劳务、商务、经济、合同纠纷,不可以干预所在国的司法程序或执法行为。


(资料图)

3、出国务工人员必须持工作签证赴蒙,并在蒙依法办理工作、居留证件,随身携带居留证件,回国前注销劳务签证,否则将面临无法正常离境等一系列问题。

4、在海外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建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有关企业国内注册地或负责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对外劳务合作商会投诉,依法维权。

5、当事人应充分判断自己是否具有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安全意识、外语水平以及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知识。

6、当事人应对自身能力有清醒认识,接受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工作,不要轻信所谓的高薪和高福利,防止上当受骗。

7、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重要证件,须妥善保管并提前妥存护照资料复印页。勿随意将护照交由他人保管,谨防对方以办理相关手续为由将护照扣押,如发生护照被扣情况,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并与中国使馆联系。

8、驻蒙使馆必要时可应中国公民要求提供当地律师和翻译联系方式,相关费用由公民自理。

常用联系方式

(一)蒙古国报警电话-102

(二)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联系电话(24小时):+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三)驻蒙古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76-99112578

(四)驻扎门乌德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76-95186992(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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